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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物业起纷争 司法建议促和谐

发布日期:2019-05-23作者:管理员来源:三山区人民法院阅读:字体大小:[ 大 ] [ 小 ]

近日,芜湖市三山区人民法院审理了数起物业公司起诉业主欠缴物业费纠纷案件,针对物业公司在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法院及时向物业公司发出司法建议书。通过分析物业合同纠纷个案,有针对性地发出司法建议书,在我院尚属首次。

法院认为,物业服务企业既是小区的管理者,也是小区业主的服务者,若在物业服务过程中, 发生“小区路灯不亮、下水管道堵塞、供水供电不正常、相邻关系纠纷、卫生安全保障”等事关业主切身利益的诸多事项,如物业服务处置不当或言语不和等原因,往往会导致业主以拒交物业服务费进行对抗,造成物业公司物业费难以收缴的局面。

为进一步消除误解,化解物业与业主之间的隔阂,以期形成新时代物业服务良性循环机制,我院特向物业公司发出司法建议如下:

一是加强物业公司自身建设,培育正确的服务理念,提高服务质量,制定服务标准,规范行为准则,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及时查找并整改物业服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完善,不断创新物业服务理念,提升服务水平,减少和避免纷争。

二是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规范物业服务费的收取条文,完备催收手续。对欠交物业服务费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及时进行书面催收,妥善保存书面催收手续,加强与业主的沟通。

三是加强与住建委(局)等相关部门联系,开展经常性的物业服务人员技能培训和社区普法活动,提高物业公司的服务意识和业主维权意识,培育和完善物业服务市场。

四是加强物业管理宣传力度。通过各种有效宣传手段,使民众认识到作为物业消费者所具有的权利、责任和义务。同时,也让全社会都认识到物业管理不仅仅是管好家园,更是城市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五是建立物业公司信用档案,物业公司应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管理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标准、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物业公司负责人姓名及联系方式等等,便于业主及时沟通、监督、举报等。

司法建议是人民法院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最直接、最重要的载体,在审判实践中认真研判经济社会领域存在的矛盾和问题,提出解决问题、完善制度、预防纠纷的法律意见及建议,切实把矛盾化解在前端和源头。三山法院的这一司法建议对于促进矛盾化解、社会稳定和谐将起到积极作用。

          

作者:民二庭 牧松林  编辑:王梦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