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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之不易的谈话笔录

发布日期:2019-06-06作者:管理员来源:三山区人民法院阅读:字体大小:[ 大 ] [ 小 ]

正值炎炎夏日,午后格外困倦,然而,为了查明一宗案件事实,6月3日中午,三山法院民一庭胡宗正庭长午饭后立即驱车前往繁昌县某工地,向正在该工地工作的王某某了解情况,并当场制作了谈话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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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某并非涉案当事人,在某管委会诉某公司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双方争议的一笔借款涉及王某某,因此胡法官认为确有必要找到王某某本人了解详情。但在与王某某前期电话沟通约见时,王某某因有诸多顾虑多次拒绝与胡法官面谈,经胡法官反复做工作劝说沟通,王某某终于同意利用午后休息时间与胡法官见个面。当天午饭后,胡法官顾不上休息立即驱车赶往王某某工作的工地,为不耽误王某某的工作,胡法官踏着工地坑洼泥泞的地面,深一脚浅一脚地直接来到王某某操作的吊机前,谈话就在施工现场进行,没有座椅,更没有桌子,就这样站着谈了大约半小时,胡法官完成了对王某某的谈话笔录,这对查明案件的事实提供了有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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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宗正认为,人民群众对法院案件查明有配合的义务,但法官更应为配合工作的群众提供足够的便利,法官办案多走几步路,多吃一点辛苦,老百姓就少一些麻烦,只有互相协调才能促进司法工作的深入,才能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作者:研究室(审管办) 唐欠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