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芜湖市三山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19)皖0208执50号
汤勇力:
本院受理的原告叶贤正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叶贤正已经向本院申请执行该案(2018)皖0208民初111号民事判决,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皖0208执50号执行裁定书、限制消费令、失信决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2019)皖0208执50号《执行裁定书》主要内容:
裁定终结(2019)皖0208执50号案件的本次执行程序。
《限制消费令》主要内容:
对你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你实施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如违反限制消费令,经查证属实的,本院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予以罚款、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失信决定书》主要内容:
将你纳入失信名单,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录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并向社会公布;同时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向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等通报,供相关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
特此公告。
二○一九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