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三山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桂某申请执行张某租赁合同纠纷案,执行标的1万余元,被执行人张某一直拖欠未履行。该案经过承办人的不断努力和坚持,终于化解了双方恩怨,促使达成履行。
受理该案后,经承办法官进行网络查控,查询到张某名下仅有少量银行存款,并无车辆和房产等财产信息。承办法官多次传唤,张某均无正当理由未到场。
(拘传现场)
面对这种局面,承办法官决定前往张某家中寻找被执行人,并成功将其拘传至该院,当场责令其立即履行义务,张某表示当天无法履行。承办法官遂告知其如拒不履行,本院可对其司法拘留。张某瞬间显出慌乱,向承办法官表示可与申请执行人协商还款事宜。
(和解现场)
经过3个多小时的现场协商,张某迫于司法拘留的压力,当场给付了5000元,剩余款项双方一致同意在7日内全部履行完毕。
作者:执行局 刘婷 编辑:王梦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