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芜湖市三山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19)皖0208民初2580号
许万中、李秀彩:
我院受理原告吴永红、桂小光起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许万中、李秀彩起诉:一、判令被告许万中、被告李秀彩返还本金80000元;二、判令被告许万中、被告李秀彩两被告支付利息26000元;三、判令被告许万中、被告李秀彩两被告负担本案的诉讼费。
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民事裁定书(转普)、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日期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15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