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执行团队建设,明确办案流程,芜湖市三山区人民法院党组召开专题会议,讨论通过了《芜湖市三山区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团队组建及办案流程的暂行规定》,组建了执行指挥中心、事务团队、快执团队、普执团队(财产处置团队)、终本团队等新型团队。这也是该院落实上级法院关于加强执行长效机制建设、建立执行案件繁简分流的相关部署,真正做到分段集约、繁简分流,切实提高执行办案质效的重要举措。
近日,该院一起执行恢复案件的快速执结正是执行团队组建正式实施后高效合作的最好见证。9月24日上午,一旧存案件被执行人谢某找到执行法官,主动要求履行执行费。原来,谢某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在原执行法官调解下与申请人达成了和解长期履行并对谢某的房产进行了查封,后期谢某也按照和解协议履行了全部标的,但是由于法律意识的淡薄,谢某一直拒绝履行执行费,直到近日谢某要将自己名下的房产过户给买方时,才想起因两年前的执行案件未交执行费,其房产一直处于被查封状态。原执行法官得知谢某来意后,和终本团队负责人一起接待了谢某。随后,谢某在该院缴费窗口履行了执行费,原执行法官将当时查封房产的回执复印件及相关材料交给执行指挥中心,由该中心专门人员制作房产解封相关法律文件,并于当天下午前往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了房产解封。至此,这一终本恢复案件执行完毕,谢某也如期将房产过户给了买方。
坚持“中心+团队”人员组建原则,不仅改变了传统的“一人包案到底”或“团队包案到底”的传统办案模式,也充分发挥了信息化和集约化在执行实施案件办理中的优势。今后,三山区法院在执行工作中,将加强执行团队的沟通,力争提高协作效率,以对当事人高度负责的态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作者:执行局 赵洁 编辑:王梦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