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芜湖市三山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19)皖0208民初2094号
鲁兴宽:
本院受理原告袁成钢诉被告鲁兴宽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皖0208民初209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文如下:被告鲁兴宽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袁成钢承揽款49700元。
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遇节假日顺延),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〇一九年十月九日
联系地址:安徽省芜湖市三山区人民法院民二庭
联系人:牧松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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