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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淮风暴】凌晨出击扣船舶 强制措施促执行

发布日期:2019-11-18作者:管理员来源:三山区人民法院阅读:字体大小:[ 大 ] [ 小 ]

11月15日凌晨,芜湖市三山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果断出击,在浙江省长兴港协助宁波海事法院依法扣押被执行人名下的船舶,敦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

院受理的芜湖A公司申请执行B航运公司仓储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标的50余万元。案件受理后,被执行人一直拒绝与法院联系,邮寄执行文书均拒收被退回,经全国网络查控系统未查询到被执行人有大额款项,除其名下有两艘正在运输的船舶外,无财产可供执行。

近日,执行法官接到申请执行人紧急财产线索,B公司名下02号船舶将于近日停靠浙江省长兴港。为及时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法官立即委托宁波海事法院将该船舶扣押,并驱车前往浙江省长兴县做好协助扣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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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达长兴县后,执行法官经过几天蹲点,获悉02号船舶将于11月15日凌晨2时30分到达长兴港装货的信息11月15日凌晨执行法官与法警一来到港口,待该船平稳进港停靠后,于早晨6点左右登船,协助宁波海事法院处理扣船事宜,成功扣押了该船舶。

被执行人得知船舶被法院扣押后,立即主动打电话联系了法官,表示愿意在一个月内凑齐全部执行款项。



 

作者:执行局 刘婷   编辑:王梦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