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芜湖市三山区人民法院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首页 > 案例直击

交通事故起纠纷 法院调解终化解

发布日期:2019-11-25作者:管理员来源:三山区人民法院阅读:字体大小:[ 大 ] [ 小 ]

11月20日上午,芜湖市三山区人民法院通过庭前调解,圆满化解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2018年3月11日7时30分许,刘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在非机动车道内与许某二轮电动车前轮相碰,致许某受伤。经芜湖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大桥交警大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刘某承担本起道路交通事故全部责任,许某无责。交通事故发生后,许某被送往繁昌县人民医院治疗,被诊断为:左外踝骨折,在腰麻下行左外踝骨折切开复位内固定术,于2018年3月28日出院。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许某向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立案受理后,承办法官通过翻阅卷宗、和当事人沟通了解事故的发生经过,积极组织当事人进行庭前调解。起初,双方因赔偿数额问题各执己见,承办法官分别做原、被告方思想工作,引导双方当事人换位思考,互谅互让,妥善化解纠纷。经过不断协商,最终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案件圆满结束。

 

 

作者:民一庭  朱玉琳    编辑:王梦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