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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三山区人民法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事项调整的通告(二)

发布日期:2020-02-04作者:管理员来源:三山区人民法院阅读:字体大小:[ 大 ] [ 小 ]

为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针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现就疫情防控期间有关诉讼服务事项调整补充通告如下:

一、我院原定于2020年2月3日至2月16日期间的开庭等诉讼活动原则上延期,但公告送达开庭传票的案件除外。疫情防控期间,我院将主动联系诉讼参与人,就案件具体变更时间、如何提交诉讼材料等事项进行沟通。公开庭审的案件,公众可选择登录中国庭审公开网通过互联网观看庭审过程。

二、疫情防控期间,如因上诉、诉讼时效、申请执行期限即将届满等原因需及时立案的,可在期限届满前将相关材料邮寄至院立案庭,也可拨打安徽法院“12368”诉讼服务热线联系办理。

三、疫情防控期间,实施财产查控措施时原则上在“总对总”“点对点”网络查控系统进行,减少不必要的线下查控活动;不实施重大集中执行活动;确需约见当事人必须在指定场所进行,并做好防护措施;跨区域案件需办理事项委托的,一律通过网络事项委托系统进行。

四、疫情防控期间,我院涉诉、涉执信访接待场所暂时关闭,恢复接待时间视疫情形势变化另行通知。如因申请再审、申诉期限即将届满的,可在期限届满前通过安徽法院诉讼服务网,或者将相关材料邮寄至我院立案庭的方式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时间以寄出时间为准,请务必注明当事人的准确联系方式)。对申诉、申请再审以外的涉诉信访事项,当事人也可通过安徽法院诉讼服务网进行网上投诉,或以信件的方式反映诉求。对申请再审、申诉及涉诉信访事项进行咨询,可拨打安徽法院“12368”诉讼服务热线。申诉信访群众确实需要反映情况的,建议通过电话反映。

疫情防控期间相关措施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芜湖市三山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一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