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将一面印有“执法公正 办案神速”的锦旗送到向芜湖市三山区人民法院,对该院法官助理公正高效的工作作风、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表示认可与感谢。
2016年,陈某与鲍某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约定鲍某将坐落于三山区的一处房屋卖给陈某。陈某在支付了全部房款之后,鲍某又称该房屋不能将卖给陈某,后双方协商一致解除了该房屋买卖合同。陈某随后多次向鲍某讨要房款,但鲍某一直拒绝返还,陈某无奈之下遂诉至三山区法院。
经审理查明,法院认为该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若通过调解方式解决,可极大地减轻双方诉累,遂征求了陈某的调解意愿。在陈某表示接受调解后,法官助理立即联系了鲍某,并组织双方于2月28日上午9点到该院进行了调解,经过一番释法明理,仅用2个小时便顺利调解结案。
作者:立案庭 郝渊洁 编辑:王梦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