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院概况
新闻中心
审务公开
党建园地
文化长廊
执行在线
法院公告
案例直击
便民服务
司法辅助
裁判文书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专题报道
>
疫情防控
我省疫情防控应急响应调整为省级三级
发布日期:2020-03-16
阅读:次
字体大小:
[ 大 ]
[ 小 ]
3月15日,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发布《关于调整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的公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安徽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第三版)》要求,结合我省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形势,经研究决定,自当日18时起,将我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由省级二级响应调整为省级三级响应。
《公告》要求,各地继续按照分区分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和疫情形势精准施策,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