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芜湖市三山区人民法院技术处收到了一份特殊的鉴定。
王某与华某系务工时相识,双方在相处一段时间后确立恋爱关系,于一年后登记结婚,并育有一婚生子。但因婚后夫妻双方矛盾激发,感情破裂严重,王某于2020年1月诉至该院要求与华某离婚。
收到案件后,承办法官立刻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经多次协商后,双方已基本达成协议,但因华某怀疑婚生子并非亲生,拒绝支付抚养费。承办法官询问华某是否有妻子出轨证据,华某表示只是怀疑,没有明确证据,并坚持要求法院进行亲子鉴定。现该院已委托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案件正在鉴定中。
近年来,由于社会婚姻状况的不稳定因素,造成部分夫妻之间出现了信任危机,离婚案件中申请亲自鉴定人数也在逐年增加。但申请亲子鉴定也需慎重,如果运用得当,会帮我们解决问题,若运用不当会给双方感情造成伤害,这种伤害甚至会伴随终生。
作者:综合审判庭 昂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