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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中院党组成员黄太华到三山区法院督察指导“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工作

发布日期:2020-05-15作者:管理员来源:三山区人民法院阅读:字体大小:[ 大 ] [ 小 ]

5月14日上午,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黄太华一行来到我院督察指导“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工作。

会上,我院党组书记、院长胡翠微详细汇报了前一阶段“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开展情况及下一步工作打算。督导组现场查看了我院“三个以案”警示教育的台账资料。

听取汇报后,黄太华对我“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他指出,三山法院按照上级法院及区委政法委的工作要求,警示教育规定工作完成到位;班子成员起到了模范带头作用;并且能结合法院工作实际,警示教育工作开展有所创新。

针对警示教育下一步工作开展,黄太华强调:要坚持以张坚等典型案例为镜鉴,深入对照检视,突出“四联四增”,做到“十查十做”,将警示教育工作扎实推进到位,切实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要强化整改落实,将深化警示教育与巩固提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结合起来,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执法办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队伍建设年等法院当前各项工作结合起来,把警示教育的成果体现到具体工作成效中来。


作者:政治部   范映  编辑:王梦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