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芜湖市三山区人民法院

充分发挥司法建议能动作用 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发布日期:2020-05-22作者:管理员来源:三山区人民法院阅读:字体大小:[ 大 ] [ 小 ]

5月20日,芜湖市三山区人民法院针对审理的首起污染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过程中发现的行业监管风险,向涉案8家单位及浙江省杭州市和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发出司法建议。

该院在审理被告单位嘉兴市绿一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一公司、杭州沃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被告人曹冠等11人及8家附带民事诉讼被告单位污染环境一案发现,涉案附带民事诉讼被告单位均与绿一公司存在业务往来,在固体废物处置过程中,存在行业监管风险。遂涉案8家单位发出司法建议建议其在对处置终端企业处置合同及资质进行形式审查外,还应予以实地考察,确认企业资质、方式和处置结果对固体废物处置过程进行监督调查,不定期处置终端企业开展回访,杜绝违法处置固体废物现象。    

同时,该院向被告单位所在地生态环境局发出司法建议建议该部门对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运输、处置”的全流程进行网格化巡查和执法监管实施物流和资金流同步监控,严格跟踪追溯,杜绝固体废物未经批准出省现象加大法治宣传和舆论引导力度广泛宣传固体废物处置、生态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和典型案例明确告知相关企业和个人违法处置固体废物、破坏和污染生态环境可能承担的法律后果。

司法建议是法律赋予人民法院的重要职责,是人民法院坚持能动司法,依法延伸审判职能的重要途径。近年来,芜湖市三山区人民法院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高度重视涉环境资源类案件审理的同时,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充分发挥司法建议的能动作用,为依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作者:综合审判庭 钱璟    编辑:王梦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