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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皖0208执329号安徽中技桩业有限公司执行裁定书送达公告

发布日期:2020-05-25作者:管理员来源:三山区人民法院阅读:字体大小:[ 大 ] [ 小 ]

安徽省芜湖市三山区人民法院

      

 

2020)皖0208执329号

安徽中技桩业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原告安徽中桩物流有限公司与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安徽中桩物流有限公司已经向本院申请执行该案(2019)皖0208民初2084号民事判决,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皖0208执329号执行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执行裁定书》主要内容:

查封、扣押或冻结被执行人安徽中技桩业有限公司名下价值人民币143211.14元(其中借款137213.94元、利息3979.2元,执行费2018元)内的财产

 

划拨被执行人安徽中技桩业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人民币143211.14元(其中借款137213.94元、利息3979.2元,执行费2018元

 

扣留或提取被执行人安徽中技桩业有限公司143211.14元(执行款137213.94元,利息3979.2元,执行费2018元)财产

特此公告。

 

                         

○二〇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