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山区某企业的负责人陆某申请执行合肥市肥东县石塘县某农业合作社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标的80万余元。自2017年立案以来,芜湖市三山区人民法院采取强制执行手段,先后执行到位20万余元,剩余的60万元案款便一直是执行员最“牵挂”的事。当前全国疫情防控阶段性成效进一步巩固,全社会复工复产也在加快推进,剩余案款是否能执行到位不仅关乎企业的经营状况,也牵动着几十户家庭的生计。
6月6日,该院终本团队执行员收到了陆某提供的被执行人财产线索。本着对申请人负责、对案件尽心的原则,执行员邀请人民陪审员一同前往合肥市肥东县石塘镇,对被执行人名下的农业合作社进行调查取证,在人民陪审员的见证下,对合作社内的机械设备进行查封,为后续的评估、拍卖做好勘验工作。
作者:执行局 赵洁 编辑:王梦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