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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皖0208执987号包小兵执行裁定书送达公告

发布日期:2020-07-30作者:管理员来源:三山区人民法院阅读:字体大小:[ 大 ] [ 小 ]

安徽省芜湖市三山区人民法院

 

2020)皖0208执987号

包小兵

本院受理原告胡安喜与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申请人已经向本院申请执行该案(2020)皖0208民初774号民事判决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皖0208执987号执行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2020)皖0208执987号执行裁定书主要内容:

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包小兵名下价值2850元的财产(停运损失2800元、执行费50元)。

2020)皖0208执987号之一执行裁定书主要内容:

划拨被执行人包小兵存款2850

特此公告。

二〇二〇年七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