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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泳溺亡引纠纷 法院调解化干戈

发布日期:2020-08-11作者:管理员来源:三山区人民法院阅读:字体大小:[ 大 ] [ 小 ]

在炎热的夏季游泳是人们十分喜爱的消夏避暑方式,同时又是一项具有一定危险性的运动,每年因游泳而引发的溺水事故时有发生。近日芜湖市三山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因结伴游泳不幸溺水身亡引发生命权纠纷案件。

2019年夏天,熊某向其同事王某介绍附近一处水质较好河流,相约去游泳过程中王某不幸溺亡。王某亲属遂将熊某告上法庭,认为熊某明知王某不善游泳,仍将其带至危险区域游泳,且在王某溺水呼救时没有积极施救,以致王某最后溺水身亡,应当对王某的死亡后果承担百分之五十的责任。

承办法官接到案件后,立即打电话与被告熊某进行了沟通熊某表示对于这次意外他也十分难过,但原告要求的高额赔偿其难以接受,王某溺水呼救后,他也积极采取了救助措施,可惜当时并没有找到王某。了解到此情况,承办法官遂组织双方进行了调解,从法理、情理上分别耐心地做当事人思想工作,最终原告同意接受熊某的七万元补偿,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

法官提醒:

天气炎热,选择游泳进行消夏避暑时,一定提高游泳安全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对自身身体条件要有充分的认识,把各项防范措施做到实处,以维护自身生命安全,避免悲剧的发生。


  作者:立案庭  蒋能慧   编辑:王梦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