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引矛盾 悉心调解化干戈
近日,芜湖市三山区人民法院速裁团队在调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过程中,积极组织当事人进行沟通协商,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切实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
今年3月,杭某驾驶三轮电动车与范某驾驶的二轮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范某受伤、两车受损,交警部门认定杭某负本起事故全部责任。事后,因事故产生的各项损失未得到赔付,范某遂诉至法院。
经过当事人的同意,案件首先进入了诉前调解、鉴定阶段。在法院将范某提交的诉状、证据材料、司法鉴定书送达给杭某后,杭某表示对司法鉴定书有异议,提出了重新鉴定申请,经芜湖法院司法辅助案件管理系统公开摇号后,选定了南京的一家司法鉴定所进行重新鉴定。该鉴定所出具沟通函表示,原则上需取出被鉴定人内固定并适当功能锻炼2个月以上方能进行鉴定。
得知该意见后,承办法官迅速将该沟通函送达给双方当事人。范某表示自身年纪较大,若进行二次手术取出内固定存在风险,且至少要到明年下半年方能进行二次手术。承办法官随即向杭某送达该沟通函并转达了范某的意见,告知其若坚持重新鉴定时间拖延较长,最快也得到明年,不如双方心平气和坐下来协商解决此纠纷,各拿出调解意见,看是否能协商解决。听了法官的劝说后,杭某表示愿意进行协商。法官随组织双方当事人来法院进行调解。
次日,经过承办法官长达两个小时的调解,杭某最终承诺在一周内一次性赔付范某的各项损失,双方当事人达成了一致意见,并向法官表示感谢。随即法院出具了调解书,保障了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作者:立案庭 鲍洁 编辑:王梦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