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部门机构设置、人员构成及主要职责
三山区人民法院为1个直属预算单位,单位情况和主要职责如下:
三山区人民法院内设11个内设机置,另设1个派出法庭,人员编制数44人,实有正式在编干警35人,退休人员2人,在编聘用人员6人。
三山区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主要依法负责辖区内的各种民事、商事、刑事、行政案件的审理和执行,运用法律手段调节经济社会关系,切实维护人民合法权益。
二、 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2014年预算收入65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650万元。
2014年支出预算650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59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万元,医疗和卫生支出18万元。
2014年三公经费中因公出国费用预算为0元,因公务接待费用预算12万元,公车购置及运行费用预算为48万元。
三、 主要支出情况
2014年支出预算中,主要用于法院人员工资,日常公用支出及办案、政法装备购置、设备维修费,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