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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四举措强力推进裁判文书上网

发布日期:2014-05-21阅读:字体大小:[ 大 ] [ 小 ]

           今年以来,我院根据上级法院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的总体部署,结合本院实际,细化管理事项,采取“四项举措”做好裁判文书上网管理工作。目前,我院裁判文书上网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一是加强对裁判文书上网重要性认识。院党组从抓裁判文书上网重要性认识入手,明确提出做好裁判文书上网工作,不单纯是落实管理规定,而是体现司法公开,拓展社会对法院工作监督的重要渠道。通过强力推进裁判文书上网,能够有效提高办案法官责任意识、质量意识,形成对裁判文书倒逼机制。并要求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建立文书上网奖惩机制,提高各业务庭文书上网积极性。

二是提高裁判文书制作水平。对裁判文书实行层层把关机制,裁判文书先经主审法官、书记员校对后,然后由审判长、庭长进行细致审核,最后交由分管副院长把关、签发;裁判文书生效之后提交上网前,还需通过司法文书纠错系统认真校对和纠错,确保裁判文书格式规范、内容准确、引用法律条文无误。审管办对各庭室提交的上网裁判文书上传前再次由专人审核校对一遍,形成对拟上网文书的“双评查”机制,确保裁判文书不“带病”上网。

三是注重当事人权益维护。注重对当事人隐私权和裁判文书上网知情权的保护。一方面通过在院内外网站上全文贴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在诉讼指南和案件受理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上事前告知当事人裁判文书上网的范围。另一方面在组织诉讼调解时再次向当事人释明上网文书的范围,希望当事人谨慎选择解决矛盾纠纷的最优路径,促使当事人和平解决纷争。

四是查漏补缺应上尽上。裁判文书上网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原则。该院审管办和办案部门通过建立裁判文书上网台账,完整记录已上网裁判文书案号、不宜上网文书案号和理由,以备检查。审管办定期对各办案部门、办案法官裁判文书上网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通报,对未上网文书进行跟踪提醒,真正做到应上尽上。

(研究室  顾新昌  肖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