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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看齐、见行动”学习体会

发布日期:2017-01-19阅读:字体大小:[ 大 ] [ 小 ]

 根据区委《关于全区党员干部开展“讲看齐、见行动”学习讨论实施方案》要求,我们法院也以不同形式开展了相应活动。通过日常学习,以及同事们的帮助和提醒,自己也进一步增强了四个意识,并通过实际行动落实在具体工作和生活中。下面,我就自己的学习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差距以及如何整改谈谈自己认识。

首先,既然开展“讲看齐、见行动”学习讨论活动,就必须解决好向什么看齐的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党员领导干部要增强看齐意识,向党中央看齐。“看齐”就是各级党的组织向党中央看齐,党员和领导干部向所在的省委、市委、区委和单位里党组看齐,上下步调一致,始终保持全党高度团结统一。经过九十多年的发展,党员队伍人数已经接近9000万,这其中,确实有那么一些党员看齐意识不强,不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组织纪律散漫等问题,这也是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一个重要目的。作为一名党员,在学习教育过程中要重在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特别要把重点放在看齐二字上,躬身践行、知行合一。

其次,对照区委《关于全区党员干部开展“讲看齐、见行动”学习讨论实施方案》四个方面的学习讨论内容,自己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在思想上仍然存在模糊认识,总觉得自己作为一名最基层的普通党员,自己的言行无关紧要,既不会受人关注,也不会产生有什么影响。因此,生活中经常与他人讨论一些社会焦点问题,在立场、观点上也没有太注重大局,有时自己还点评时局,洋洋得意,缺乏政治意识。二是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缺乏主动学习,跟组织上要求的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最新成果武装头脑有差距,在理想、信念上有时会产生一些疑虑,对习总书记确立的四个自信认识不足。尤其是通过网络看到一些负面信息,感觉党的很多政策没有得到真正落实,党的队伍风气日下,对未来产生迷茫。三是缺乏担当精神,对于分管范围内的事情,尤其是执行工作,遇到难题、遇到阻力时,不愿意下决断,有明哲保身的念头。比如,对领导关注的案件,或是涉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重点企业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该采取强制措施的没有采取,该纳入入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没有纳入,有的案件迟迟未能推动,甚至引起涉执信访。当然这里面既有主观上的因素,也有客观上的因素。四是缺乏创新精神,很多时候只想踏踏实实地做好本职工作,处处求稳求实,主动作为不够。对待有些走在前面的创新行为,自己会觉得那是玩花架子,做秀,为了创新而创新,并不是基于工作中的实际需要。而对于本单位的一些事情,想做的时候又推不动,存在畏难情绪。所以说,创新也好,制度也好,还是要落到实处,服务于一线审判,真正上当事人得到实惠。

最后,是要加强自身建设,落实到整改上。“看齐”不是一句空洞的口号,必须做到思想上统一、政治上忠诚、行动上自觉。首先是学好党的理论。要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党的宗旨、严格廉洁自律,不断提升政治修养,认真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其次,在行动上要高度自觉,兑现自己的承诺,以勇于担当的行动付诸于实践。从微观入手,从具体事情办起,做一件,成一件。说到哪,做到哪,言必信,行必果。同时,要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随时发现和改正工作和生活中不足,把本职工作做得有起色、有成效。

 

                                        顾新昌

                                        2017年1月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