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山法院通过 “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和“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等专项活动的开展,对损害赔偿、农民工工资、赡养、抚养等执行案件,因被执行人无履行能力或下落不明,严重影响申请执行人治疗和基本生活的,从执行救助基金中拨付款项给予权利人救助。此次对19件执行案件特殊困难的申请执行人,在春节前集中发放了5.2万元的执行救助款。本次发放救助款采取由区财政部门直接向申请执行人银行账户汇款的方式,提高了执行救助的效率,也避免了外地申请执行人为领取救助款而来回奔波。
(三山法院 张圣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