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院执行局法官不畏严寒,远赴江西省南昌市,通过几天的摸排,终于找到被执行人的执行财产线索,为申请人芮某执行到了他早该拿到的工伤赔偿款。
2012年,芮某只身一人从淮南市来到三山区打工,可是他在工地上施工时,不慎从高处坠落到地面,受伤严重。经法院审理,被告李某、南昌市某建筑公司、繁昌县某建筑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他却找不到被告拿回他的赔偿款,这无疑是雪上加霜,他作为家里的顶梁柱倒了,家里一下失去了经济来源,两个未成年的子女怎么上学?年迈的父母如何赡养?无奈,芮某于2014年11月向本院申请执行。
我院执行法官了解到芮某的家庭情况,一接到案件就充分利用本院的查控系统查询并去房管、车管等单位调查被执行人的财产,但没有发现被执行人在芜湖有可执行财产线索。我院执行法官向院领导汇报后,赶赴被执行人南昌市某建筑公司住所地调查,通过几天的摸排,功夫不负有心人,于2015年1月从银行成功扣划了被执行人南昌市某建筑公司的银行账户,为芮某执行到了12万余元的工伤赔偿款。
新年伊始,这笔赔偿款给芮某带来了新的希望,这也是我院执行法官在践行“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的体现。
(三山法院 郝渊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