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上级法院统一部署,从今年8月份开始,我院陆续对该院涉及到需要强制腾退房屋的执行案件进行梳理,并逐步进行了重点突破,被执行人及案外人在法院执行员的耐心说服教育下,均主动腾退了房屋,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我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某商业银行申请执行被执行人任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标的五十余万元,被执行人一直下落不明,除房屋外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执行员前往被执行人抵押给该银行的位于芜湖市世纪花园房屋进行实地调查时,发现该房屋由案外人林某一家四代共六口人实际占用,林某表示:被执行人父母欠其巨额借款后早已外出逃债,因林家包括房屋在的全部财产已经全部变卖还债,无处容身,故只有占据该处房屋。本院告知林家该占房行为的违法性,并告知本院将依法对该房屋进行评估和拍卖,林家应当予以腾让。林家当时虽然同意腾让,但始终以种种理由予以拖延拒不搬出,并推出八十余岁的老母亲以阻碍法院执行该房屋。执行员在房屋门口张贴《关于集中开展强制执行腾退房屋活动公告》,以突显法院执行的规范性、强制性、严肃性,并经过多次上门耐心说服教育,同时告知其不主动腾退将面临的法律责任。终于在法院强大的执行威慑下,林家六口于日前全部搬离,并腾空房屋交付该院拍卖。
执行局 范海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