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坚持不懈,执结工伤赔偿案件
近日,我院执行局受理一起工伤赔偿案件。申请执行人人为孙某,被执行人为芜湖某钢构有限公司员工。
因该钢构公司一直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申请人无奈向我院申请执行。由于申请仲裁人缺乏法律意识,在仲裁阶段,他并未申请财产保全保障自己的利益,给被执行人转移自己的财产规避法院执行提供了机会,也给本案的执行工作带来很大的困难。
执行法官收到此案后,立即联系申请执行人孙某,询问其是否能提供有效的执行线索,结果一无所获。执行法官去被执行人的厂区内实地调查,发现被执行人的厂房早已停产,而且也约谈不到该厂的法定代表人。执行法官及时利用各种查控手段,查询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经过法官的坚持不懈的努力,几天后执行法官查询到被执行人在某家银行有银行存款,法官立刻采取措施,扣划了该案的执行款12万元,保障了申请人的利益。
(执行局 郝渊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