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皖0208执142号
因被执行人无为县玉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张李桃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维护法律尊严,切实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经申请人申请,本院决定对无为县玉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张李桃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无为县玉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地:安徽省无为县红庙镇海云村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225790109640M
法定代理人:张继文
被执行人:张李桃
住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60号518室
居民身份证号: 342623198204123410
联系单位:芜湖市三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举报电话:0553-3918062
2018年7月2日至2019年7月2日,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按执行到位金额的5%给与奖励;提供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准确下落,并据此本院予以实际控制的,奖励500元。
本院将对举报人的身份及相关信息严格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