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被执行人伍建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维护法律的尊严,切实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人民共和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的有关规定,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本院决定对被执行人伍建华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伍建华
身份证号码:452323197805032834
住址:广西全州县大西江镇文家村村委桐05-36号
执行标的:1008402.00
举报电话:0553-3918881
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伍建华准确下落或人民法院未掌握的财产线索的,经查证属实,奖励人民币2000元。
本院将对举报人的身份及相关信息严格保密。
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六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