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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三山区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

发布日期:2018-11-09阅读:字体大小:[ 大 ] [ 小 ]

(2017)皖0208执380号

因被执行人南京爱腾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江苏奇骏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维护法律尊严,切实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经申请人申请,本院决定对南京爱腾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江苏奇骏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南京爱腾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住所地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迈皋桥街道和燕路251号1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13790401027B

法定代理人:石晓钦

被执行人:江苏奇骏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住所地: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万安东路91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1659800577X5

法定代理人:石晓钦

联系单位:芜湖市三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举报电话:0553-3918062

2018年7月2日至2019年7月2日,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按执行到位金额的5%给与奖励;提供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准确下落,并据此本院予以实际控制的,奖励500元。

本院将对举报人的身份及相关信息严格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