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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淮风暴]养狗伤人不赔偿? 火速执行没商量

发布日期:2018-11-09阅读:字体大小:[ 大 ] [ 小 ]

           现如今,饲养宠物狗成为一部分民众的生活喜好,小狗虽憨态可掬,但也是一种偶尔脾气暴躁且具有攻击性的动物,因此宠物伤人事件也屡见不鲜。近期,三山区人民法院就火速执结了一起因养狗伤人而导致的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案件,高效率的执行获得了申请人的高度赞扬。

 

2017年3月,陆某被彭某饲养的狗咬伤致左小腿多处损伤。此后,双方一直因赔偿问题争执不休,无法达成一致协议,陆某遂诉至三山法院经我院审理,判决彭某赔偿陆某包括医药费在内的各项损失共计3元。但彭某民事判决书生效至今未履行任何义务陆某遂到我院申请执行。

 

执行法官接手该案后,通过网络查控查询到被执行人彭某繁昌农商行卡内有一笔7千余元款项到账。5月4日一早,执行法官便立即驱车前往该行,火速划拨卡内全部款项进行了冻结,之后又彭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等法律文书彭某知晓后立刻联系上了执行法官,保证明天就将钱赔付给申请人请求将其账户解冻执行法官坚决回应:“要解冻先赔钱

 

 

为不影响自己生意,彭某于5月7日中午主动来我院缴纳了全部执行款项,申请人陆某得知此消息后,在电话中感激不已,连连夸赞院执行的高效率

 

 

 

 

            作者:执行局 刘婷  编辑:王梦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