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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受理一起27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案件

发布日期:2018-11-09阅读:字体大小:[ 大 ] [ 小 ]

            近日我院受理被告人许某某、肖某某等27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一案,芜湖市三山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许某某组织多名被告人,用二星金六福白酒制作假冒五粮液,肖某某等人负责假冒五粮液的销售,现三山区人民检察院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提起公诉。该案目前正在审理中。

(刑庭  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