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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头“案两次诉讼,用“巧力”一朝化解

发布日期:2018-11-09阅读:字体大小:[ 大 ] [ 小 ]

 开开心心成为合作伙伴,运输完毕却对簿公堂,这是运输合同纠纷案中最司空见惯的场面。这类案件往往由于双方在结算过程中对运输距离争议较大,以致很容易产生分歧。审判过程中如计算不当往往会造成差之毫厘、谬以千里。为此,承办该类案件如果能做到既化解了干戈,又能释除双方的心结,成为承办法官的不懈努力。 48我院民二庭法官们就用自己的行动诠释了法律,成功地调解了一桩两次诉讼“骨头”案。

原告李某与被告三山某混凝土公司有长期运输业务关系。201210月份,李某用自己所购搅拌车为被告运送混凝土,运输费按所送混凝土至施工场地路途的距离计费,事后凭送货单到被告处进行结算,一月结算一次。一开始,双方合作比较愉快,运输费用都能按双方签订的《运输合同》履行。201312月份,原告李某又增加了一辆搅拌车继续为被告运送混凝土,但双方在后来的运输过程中产生矛盾,被告始终不给原告进行结算,也不给原告支付运输费,导致原告的搅拌车无法继续运行,于是原告聘请律师一纸诉状将被告告上法庭。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由于原告无法计算出被告所欠运输费的数额,庭审中不得不自行撤回了起诉。事后,原告又多次到被告企业讨要,但均没有结果。在索要运输费无门的情况下,原告再次把被告告上法庭。在法庭上,被告仍然以运输路程公里数不清,双方未结算为由,拒不支付运输费,原告拿着一大堆送货单也很无奈。经过几个小时的审理,双方始终争论不休,毫无结果。要确定好原告运送混凝土的距离,如果开车到每个施工工地进行实际丈量不仅不现实,而且还耗时耗力,因为送货单据有410多张,即使丈量完毕双方也不会全部满意。于是,承办法官巧妙地提出用百度地图对原告运送混凝土的距离进行测算,这个办法不仅化解了双方测算距离的难题,而且还比较省时省力,易行方便,原、被告双方都能接受。

后经过承办法官反复多次做双方调解工作,在其耐心地说服及分析下,终于使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同意在一个星期内支付给原告运输费5万元,原告则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承办法官借用“巧力”,终于使这桩两次诉讼的“骨头”案得到圆满的解决。

 

 

 

(民二庭    牧松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