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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物抵债办理房产过户难,执行法官多方协调终解决

发布日期:2018-11-09阅读:字体大小:[ 大 ] [ 小 ]

 “前段时间我误会你们法院故意拖延时间,不给我办理过户手续,还发短信威胁法官,对此我表示深深的歉意。通过跟着执行法官办理过户手续,我发现你们法院在执行工作中确实也有许多无奈,我们应该要给予理解,真是谢谢你们了!”当事人紧紧抓住执行法官的手深表歉意地说。是什么让当事人由短信威胁到深表歉意呢?

2014年,本院审理章某某与蒋某某、高某某、伍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判决蒋某某、高某某偿还章某某借款本金200000元及利息,伍某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执行阶段申请执行人章某某申请评估、拍卖伍某某名下商住楼房产一套。该房产承租人向本院主张优先购买权,经申请执行人章某某和被执行人伍某某同意后以人民币250000元竞得。竞买人将购房款交到法院,但房产迟迟不能过户,申请执行人章某某拿不到执行款,章某某对法院执行工作有不满情绪,多次找政府相关部门反映,甚至发短信威胁办案法官,案件执行过程中矛盾很大。

执行法官一面做好当事人解释工作,一面积极与市、区国土局联系,详细了解该房产过户难的原因。原来该房产涉及本区历史遗留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情况,该房产分类确定属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执行法官考虑到案件申请执行人对法院执行不理解,处理不当,可能导致信访案件,多方协调办理过户手续时让申请执行人随同,让当事人知道执行法官所做的工作。在市、区国土局、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的协调、支持下,过户问题最终得以解决。这是本辖区内像这类房产过户第一例。

(执行局俞红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