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所有证据,法官发现无一证据能够证明是皖EXXXX车辆撞死阿多的,车辆在事发时经过并不能证明就是该车就是肇事车辆,而且经电话联系,车主也坚决否认自己撞死了拉布拉多犬,并称对狗死亡一事毫不知情。法官通过电话向原告了解更多的情况的时候,原告并不能提供更多的证据,于是法官将该案的诉讼风险告知原告,原告经反复权衡,最终决定撤回起诉。
诉讼有风险,每个到法院起诉的人都应该为自己诉讼结果负责,即对于自己陈述的事实与理由部分应有相应的证据佐证,否则就是一纸空文,而建立在这些“事实”之上的诉请也就变得毫无价值,也就是说会面临败诉的风险。
民一庭 唐欠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