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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进宫屡教不改 伸贼手又陷囹圄

发布日期:2018-11-09阅读:字体大小:[ 大 ] [ 小 ]

 

正月刚过我院刑事审判庭即宣判一起盗窃案件,被告人曹某2008年至今因盗窃六进监狱仍屡教不改,出狱不满半年再次因盗窃被本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曹某初中肄业后本可以靠着劳动吃饭,但他不思进取,在一次盗窃获取不义之财后抱上了侥幸心理,从此走上了盗窃这条不归路。2008年以后曹某多次因为盗窃被处罚,在前后七年的时间里六次进监狱服刑,直至201410月份刚刚刑满释放。但他仍不吸取教训,再次铤而走险,出狱后不满半年就疯狂实施盗窃,多次潜入三山区各小区,采用溜门撬锁的方式将单元楼地下室门破坏后盗走数批电缆,经鉴定价值近四千元,所得赃款均被挥霍一空,后在潜逃上海的路上被公安机关抓获。庭审过程中曹某年过七旬的父母当庭表示对这个儿子失望透顶,不愿意再管他。望着父母苍苍白发,再看到如今这众叛亲离的下场,曹某不禁流下了悔恨的泪水,向法官求助,希望能给他一个重新来过的机会,帮助他逃离这条不归路。

本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曹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曹某刑满释放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属累犯,应当从重处罚;有多次盗窃前科,应当从重处罚;案发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从轻处罚。根据曹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判处被告人曹某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庭  叶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