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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调对接反应快,纠纷当场得化解

发布日期:2018-11-09阅读:字体大小:[ 大 ] [ 小 ]

 诉调对接反应快,纠纷当场得化解

近日,我院利用诉调联动机制迅速地解决了一起触电人身损害责任纠纷,避免了纠纷的升级,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得到了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

2015910上午,我院诉调对接中心的法官正在赶往交警队指导调解的路上,突然接到峨桥镇司法所打来的电话。电话里响起了特约调解员急切的声音“陈庭长,我们这边发生了一起电死人的案件,家属在供电所门口闹的凶,你赶紧来下吧!要不然要打起来啦!”。接完电话,陈法官立即让驾驶员调转车头驶向峨桥供电所。

刚接近供电所,就看到许多情绪激动的人围在门口。这时,特约调解员跑过来给法官介绍案件情况。原来是繁昌一村民蒋某到峨桥一个人迹罕至的野塘钓鱼,不慎触碰高压电,被电击身亡,家属无法接受亲人突然去世的悲痛,于是围堵供电所大门并要求供电部门赔偿。基层调解组织了几次调解,双方虽然形成了一定的共识,未彻底解决纠纷。陈庭长听完调解员的介绍,立即召集供电部门和家属代表进行协商调解。陈庭长首先仔细听取了双方对该事件的叙述,然后为双方仔细梳理了这起案件的法律关系,介绍了相关的法律规定,分析了各自的责任,双方都逐渐了解了自己方法律责任,心中有了基本的底数。这时特约调解员又从民俗乡情的角度,对双方进行劝说,慢慢的死者家属情绪平静下来,供电部门也表示会给予一定的补偿,双方逐渐达成了一致。就在这时供电所一位领导说道:“签协议给补偿都没有问题,但怎么保证对方以后不再因为这事又到法院起诉?”陈庭长立即对他说,今天的调解法院是认可的,会登记在案,并且出具调解书,就相当是法院处理过了,以后不能再起诉了,这个调解具有终局性。双方当事人都认真的点点头。接着陈庭长指导调解员乘热打铁让双方当事人签署了调解协议,并完善了相关的手续,收集了完整的材料。案件调解结束时已经快到12点了,法官们带着材料赶回院里,匆匆吃过饭就赶紧制作调解书,并在下午就送达给双方。双方当事人对法院的工作都非常满意。

一起有可能引发冲突的案件,就这样迅速地得到化解,这都得益于我院建立的诉调联动机制。诉调联动机制中要求法官与调解组织、调解员保持联系,随时接受调解员的咨询,必要时直接参与调解。对于调解组织调解的案件,法院审查后予以确认并及时登记备案,对于当事人以同一纠纷提起的诉讼则不再受理,赋予调解组织调解案件以既判力。通过这样的制度设计,使大量的矛盾纠纷在进入法院之前就得到了化解,既节约了司法资源又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受到人民群众的好评。

(诉调对接中心  郑欢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