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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月苦苦追讨,一日终得赔偿

发布日期:2018-11-09阅读:字体大小:[ 大 ] [ 小 ]

近日,我院民一庭成功的调解了一起长达10个月的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

20133月,年仅21周岁的贵州小伙肖某辗转来到芜湖长江大桥综合经济开发区的工地上拆除脚手架的工作。可是仅工作了短短几十天,他就在一次拆除脚手架的工作中被工字钢砸断手指,后被鉴定为九级伤残。因人生地不熟,他无法找到相关的责任人进行赔偿,只能将一纸诉状交到法院。承办人员在了解了相关的情况后,立刻去了工地现场了解情况,并找到了相关的责任人进行调查,可是根据肖某提供的信息找到的包工头刘某百般推诿,不愿意承担赔偿责任。刘某还提供了一个信息,他受雇于一个浙江省开化县的劳务分包公司。承办人员在了解该情况之后,将该劳务公司追加为本案被告。但是根据包工头刘某提供的地址邮寄的应诉材料连续三次被退回。于是承办人员亲自奔赴浙江省开化县村头镇,辗转多次找到了分包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黄某送达了相关应诉材料。

经过庭审的调查,承办人员发现双方虽存在一定分歧,但是有调解的余地。于是承办人员又分开做双方的工作,通过多次沟通之后,终于使得双方达成了一致的一件。承办人员趁热打铁,利用下班时间赶制调解协议,并让双方最终签字确认。第二天被告方自动履行了五万元赔偿款,肖某历时十个月的追讨工作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杨 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