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于2018年9月29日受理了芜湖市宏达机械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的有关规定,本院决定公开选任管理人,现公告如下:
一、破产企业基本情况
芜湖市宏达机械有限公司位于安徽省芜湖市三山绿色食品工业园,公司经营范围为非标配件、非标轴瓦制造、加工、安装,金属铆焊、机电设备维修。该公司因经营不善,企业负债较多,涉及强制执行案件12件,申请执行标的额达7068955.1元。该公司已经停止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没有流动资金和生产资金,其公司所有资产(含厂房及土地)均已被法院予以拍卖,拍卖款暂存于本院。
二、申报条件
2. 申报机构在近5年内有从事重大复杂破产案件管理人工作经验 。
3. 申报机构可以派出的管理人团队不少于10人,应附名单、基本资料、联系电话。
4. 申报机构及其人员不得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九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的不得或不宜担任管理人的情形。
5. 申报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最近3年内没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三、申报方式
申报管理人的机构应于申报期限届满前向本院提交申报书(一式三份)及与申报书内容相对应的证件、资料。
申报资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1)申报机构的基本情况,包括申报机构成立时间、规模、近三年业务收入情况和编入法院管理人名册情况;
(2)申报机构以往担任管理人或参与破产工作的经验、业绩;
(3)拟推荐从事管理人工作的团队成员的姓名、基本情况、学历、执业年限、工作经历、主要业绩等情况;
(4)申报机构拟定的管理人工作方案,包括组织架构、职责分工、主要工作内容预案等;
(5)管理人报酬确定为固定价10万元。
四、选取方式
本院将根据申报材料进行初步筛选,在符合申报资格的机构范围内,报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采用摇号方式确定管理人。
五、报名时间及方式
本院只接受现场报名,不接受电话、网络等报名方式,报名期限截至2018年10月9日下午4:30分(节假日除外)。摇号时间、地点等事项通过电话、短信、微信方式通知。
六、报名地点与联系人
报名地点:安徽省芜湖市三山区人民法院(安徽省芜湖市三山区龙湖路与磨山路交叉口)。
联系人:牧松林;联系电话:3918757,18055302383。
监督电话:3918167。
安徽省芜湖市三山区人民法院
二0一八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