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在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的强制举措下,一起2016年的“硬骨头”案件当天执行完毕。
4月9日上午,该院执行法官接到了申请执行人A公司提供的财产线索后,便立即前往三山经济开发区某公司内寻找被执行人陈某。找到陈某后,执行法官责令其立即履行义务,但陈某拒不履行。经前期调查,陈某名下登记有宝马车等多辆车辆,执行法官遂当场宣布对陈某采取拘留15日的强制措施。但陈某态度蛮横,拒不签收拘留决定书,执行法官遂进行留置送达,并拍照、录像记录在案。当执行法官准备将陈某带去市中医医院进行送拘体检时,陈某意识到法院是要动“真格”了,立马向表示愿意先和申请执行人协商一下。
经过几个小时的协商,申请执行人A公司与被执行人陈某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陈某当场履行了和解后的全部执行款。
作者:执行局 刘婷 编辑:王梦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