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体现执行工作“司法为民”的宗旨,近日,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普执团队干警不畏炎热,赶赴执行。
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普执团队干警来到南陵县许镇被执行人所承包的蔬菜大棚种植处找到被执行人付某,在告知干警身份后,责令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表示无履行能力,执行干警告知被执行人如不履行还款义务,法院将对其进行拘留,并将其带往医院进行核酸检测以及例行体检。在执行干警向被执行人释明权利与义务后,迫于即将拘留的压力,被执行人通过与申请执行人沟通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拿出三万元交付申请执行人。至此,本次执行成功结束,切实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山经开区法院将毫不松懈,不断加大执行力度,全力提升执行质效,继续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以实际行动回应人民群众新期盼。
作者:执行局 齐娟 编辑:王芳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