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皖0208执879号
王申发:
本院受理的本院综合审判庭移送执行你追缴诉讼费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皖0208执879号执行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2021)皖0208执878号执行裁定书》主要内容:
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王申发存款450元。
特此公告。
二○二一年七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