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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皖0208执945号陈慧凤执行材料送达公告(失信限高)

发布日期:2021-09-22作者:管理员来源: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阅读:字体大小:[ 大 ] [ 小 ]

安徽省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告

 

2021)0208执945号

陈慧凤

本院受理的本院综合审判庭移送执行的被执行人吕金堂、陈慧凤追缴诉讼费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0208执945号限制消费令、失信决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限制消费令》主要内容:

对你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你实施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如违反限制消费令,经查证属实的,本院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予以罚款、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失信决定书》主要内容:

陈慧凤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失信期限无期。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的规定,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录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并向社会公布,对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如违反规定进行消费,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公告。

 

○二一年九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