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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千里奔波执行忙 强制措施显真章

发布日期:2021-10-21作者:管理员来源: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阅读:字体大小:[ 大 ] [ 小 ]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论述精神,将“人民法院为人民”专项行动抓紧抓实,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不断提升执行工作水平和成效,加大执行力度。执行干警于近日驱车前往600公里外的山东邹城市被执行人住所地进行执行,促成涉及追偿权纠纷一案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切实维护了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

2018年6月,朱某某以融资租赁方式承租5台牵引车、5台挂车。汽车销售公司为其融资租赁合同的债务提供担保,承担代偿责任。朱某某、唐某某、某物流公司为汽车销售公司的代偿责任提供反担保。后朱某某未按期支付租赁款,导致汽车销售公司代偿829190.9元某某一直未主动还款2020年10月26日,汽车销售公司向院申请立案诉讼并于2020年12月9日在法院主持下达成民事调解书,判决朱某某清偿代偿款、延期利息、诉讼费、律师费等共计 877024.52  元,汤某某及物流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2021年6月11日,该汽车销售公司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阶段,被执行人在按照调解书履行部分案款后,剩余案款拒不履行,对法院的电话告知也置之不理遂三山经开区法院执行干警前往山东邹城市被执行人住所地予以执行。干警首先前往不动产中心查询了被执行人房产的被查封及抵押信息,查明被执行人房产为该院首封且无抵押。随后执行干警前往被执行人住所地送达拍卖裁定及张贴腾房公告。在通知被执行人到场后,执行干警依法向其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并告知了可能承担的法律后果,摄录了查封房产的内外现状,调查清楚房产承租人的信息,为后续依法评估拍卖做好准备工作。


在强制执行的压力下,被执行人主动与申请人联系协商,后经承办人核实,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履行的协议被执行人承诺将于近期先行支付10万元,余款30余万将在半年内付清。

  

作者:执行局  范海鹏、方露  编辑:王芳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