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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拒不执行怎么办?预移送公安忙履行

发布日期:2021-12-31作者:管理员来源: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阅读:字体大小:[ 大 ] [ 小 ]

近日一起涉37万元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陈年旧案,经过承办人三年的不懈努力终于执行完毕。

2017年,鲁某与施某就施某与其家人共所有的三山区安置房达成买卖合同,鲁某支付全部购房款后,施某既不协助过户,也不返还购房款,鲁某遂诉至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施某分三期返还购房款。2018年施某未按期履行后,鲁某申请强制执行,因涉案房屋为被执行人与其家人共同有的安置房暂时无法处置,亦未能查控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线索,本案以终本方式结案。

2018年9月因被执行人施某拒不履行法律义务,对其处以15日司法拘留。2020年、2021年承办人多次传唤被执行人至法院约谈,责令其如实申报财产并尽快履行。施某多次以和解、承诺书、家人担保为由拖延怠于履行多次失信,其行为已经构成拒执罪。为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以及法律尊严,承办人着手收集证据移送公安立案侦查,通过与财付通、支付宝等各方联系,掌握了施某拒执罪的确切证据铁证如山,被执行人慌了神,随即联系法官希望以原买卖合同中的房屋以物抵债,经承办人多次沟通,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并在近日完成房屋腾空及过户。

至此,一起陈年积案终于尘埃落定!

 

作者:执行局  方露  编辑:王芳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