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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拒不配合房屋过户 法院强制过户终执结

发布日期:2021-12-31作者:管理员来源: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阅读:字体大小:[ 大 ] [ 小 ]

2016年3月14日施某与赵某签订买卖合同购买赵某名下一处房产,房屋价格350000元2018施某找到某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但赵某一直不予配合。2021年施某向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强制执行

在案件执行过程中,执行员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要求其配合办理过户手续但被执行人以长期在外地为由拒绝配合且拒绝缴纳执行费用,执行员随即前往房屋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征收管理委员会调取相关材料来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为申请执行人办理强制过户手续。

起初,赵某对收到的法律文书视而不见,拒绝缴纳执行费,执行员多次劝说无果,表示若继续拒绝履行执行义务,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被执行人终于感受到事态的严重性,答应缴纳执行费本案也就此执行完毕。

芜湖三山经开区法院始终坚持司法为民的宗旨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今后将不断加大执行力度,坚决打赢切实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作者:执行局  张振  编辑:王芳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