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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离婚后财产分割起纠纷 法院多次调解促执结

发布日期:2021-12-31作者:管理员来源: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阅读:字体大小:[ 大 ] [ 小 ]

一起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在承办人多次沟通后达成和解,顺利执结。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经人介绍结婚,因婚前缺乏了解,相处不合,导致感情破裂,经法院调解离婚,但因共同房产未予分割女方诉至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经法院再次调解达成共识,房产归男方所有,男方分期补偿女方35万元男方经多次催告未按期履行,女方申请强制执行并申请拍卖房产。


进入执行阶段后,承办人多次督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为了双方当事人利益最大化,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当面协商并达成和解:被执行人自行卖房并在卖房款到账后第一时间支付房屋分割款35万元及违约金2万元,申请人协助被执行人卖房网签及过户法院对协助卖房的房产中介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其卖房贷款放款后第一时间告知法院并协助法院将本案案款打入法院账户。

达成和解后,为协助卖房执行干警前往不动产中心办理解封手续。当天被执行人当场支付1万元房屋分割款给申请人为了进一步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执行干警又前往银行,将被执行人接收房款的银行账户在36万元内予以冻结确保申请人第一时间收到卖房款。


作者:执行局  方露  编辑:王芳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