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芜湖市三山区人民法院

三山经开区法院对杨某甲等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一审宣判

发布日期:2021-12-31作者:管理员来源: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阅读:字体大小:[ 大 ] [ 小 ]

2021年12月31日下午,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在第十法庭对被告人杨某甲等17人开设赌场等罪一案进行公开宣判该案是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以来宣判的首例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杨某甲发现在澳门赌场从事洗码活动可以取得较大利益,遂在朋友、同学聚会时多次招揽他人到澳门赌博,并安排马仔进行接待等。为方便从事洗码活动,骗取出境证件,并组织马仔等人偷越边境。后由被告人陈某某等人处理人民币与港币换汇事宜。在赌客长期未归还钱款时,安排被告人杨某乙带领部分马仔采取“软暴力”方式对他们逼债,为非作恶,欺压百姓,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法院审理认为,杨某甲等人在招揽内地公民赴澳门赌博,并在催收钱款的过程中,逐渐形成了以被告人杨某甲为首要分子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最终法院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危害程度,以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组织他人偷越边境罪、骗取出境证件罪、偷越边境罪、非法经营罪等,判处各被告人有期徒刑六个月至十年二个月,并处罚金四万元至五百零三万元不等的刑罚,对非恶势力犯罪集团的两名被告人宣告缓刑。


2021年是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开局之年,三山经开区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积极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为建设平安三山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作者综合审判庭  李娟、钱璟  编辑:王芳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