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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拖延履行还款义务 干警耐心调解促案结

发布日期:2021-12-31作者:管理员来源: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阅读:字体大小:[ 大 ] [ 小 ]

一起涉97万元案款的买卖合同纠纷近日执完毕。某农机生产销售公司与某农机销售公司因买卖圆捆机产生纠纷,该农机销售公司购买设备后经农机生产销售公司多次催告拒不支付货款,在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主持调解下双方达成和解,分期支付货款及利息等

调解后农机销售公司仍未按期履行,农机生产销售公司遂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阶段,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表示最近公司经营困难遂未能按调解履行,如实申报财产并告知承办人在天长市财政局有农机补贴款60万元执行干警驱车前往天长市财政局农村农业部门进行核实随后到被执行人公司经营所在地拘传被执行人,督促其尽快履行还款义务,被执行人表示会积极履行义务但因公司目前经营困难且农机补贴款未到位,希望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分期履行。

执行干警和双方当事人经过长达5个多小时沟通,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在2022年2月底前分三期还款30万元货款,剩余款项也达成分期付款被执行人承诺在农机补贴款到账后第一时间履行还款义务当场缴纳本案执行费11814元。


 

作者:执行局  方露  编辑:王芳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