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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财产继承引纠纷 巡回法庭到家门

发布日期:2022-01-20作者:管理员来源: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阅读:字体大小:[ 大 ] [ 小 ]

为大力加强家事审判工作,妥善化解矛盾纠纷,打通司法为民服务的“最后一公里”,2022年1月18日上午,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法官姚娟前往三山街道天桥村村委会开展巡回审判,就地审理了一起法定继承纠纷案件。

李某某与万某某共同生育一个儿子,五个女儿。2020年11月,李某某与万某某共同居住的房屋被拆迁,共有房屋拆迁款47万余元。万某某于2021年4月去世,万某某去世后,李某某与六个子女因房屋拆迁款发生矛盾,故将六个子女告上法庭。

该案审理之初,承办人考虑到原、被告同属一个大家庭,且李某某已年过八旬,承办人决定将庭审现场设置在三山街道天桥村村委会,既方便当事人诉讼,又缓解一家人在庄严法庭“对簿公堂”的尴尬。1月18日上午,姚娟一行三人前往三山街道天桥村村委会,一枚国徽,一条横幅,一张圆桌,几把椅子,构建了简单却不失威严的巡回法庭。承办人深知家事案件审理要做到情与法的高度统一,方可达到最佳效果,秉持为双方当事人化解矛盾纠纷、妥善安排老人晚年生活、修复兄妹感情的原则,庭审开始前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进行调解,力求兄弟姐妹之间以家庭亲情为重,就遗产的分配达成协议。为此,姚法官为缓解双方的激烈冲突,采取“背靠背”的调解方式,在充分听取双方意愿和诉求的基础上,提出多种调解方案供双方当事人参考。当日的审理,原、被告虽未达成一致意见,但承办人将继续发动多方力量将这起家事纠纷调解工作做深做实,力求办出最佳的社会效果。


开展巡回审判活动三山经开区法院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实践活动的一项重要举措,将法庭搬进田间地头,通过家门口的巡回审判,拉近人民法院与群众的距离,以巡回审判促普法、以巡回审判促公开、以巡回审判促便民,切实起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

 

作者:综合审判庭  赵磊  编辑:王芳霞